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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r碳关税对申报企业工厂符合要求资料标准
时间:2025-10-14
CCER​作为中国碳市场的重要补充机制,是指企业通过自愿实施减排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核证后形成的可交易环境权益凭证

    CCER作为中国碳市场的重要补充机制,是指企业通过自愿实施减排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核证后形成的可交易环境权益凭证。其核心价值在于为企业提供了配额清缴之外的减排成本优化路径——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使用CCER抵销不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5%的量,同时为非控排企业创造了生态价值变现的渠道。

    从政策体系看,CCER申报遵循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核心的多层级规则体系,涵盖项目设计、审定核查、注册登记、交易结算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环节。

    CCER 不是企业 “说自己减排了就能有”,它有一套严格的生成逻辑,简单来说要经过 “项目开发→审核→备案→签发” 四个关键步骤:

    首先,企业要确定自己的项目属于“可开发 CCER 的领域”—— 目前主流包括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水电)、林业碳汇(植树造林、森林保护)、节能改造(工业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甲烷回收(垃圾填埋气利用、煤矿瓦斯治理)等,这些项目能实实在在减少大气中的温室气体。

    接着,项目要经过两道“官方认证”:先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减排量、方法学适用性进行 “审定”,确认项目确实符合 CCER 开发要求;审定通过后,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备案通过意味着项目 “有了开发 CCER 的资格”。

    最后,项目建成运行后,还要定期由第三方机构监测、核查实际减排量,核查结果通过审核后,国家会根据实际减排量“签发” 对应的 CCER—— 比如一个项目经核查确认年减排 1 万吨二氧化碳,就能拿到 1 万吨 CCER 凭证。

    CCER 本质是 “给主动做环保的主体发的‘奖励凭证’”,对企业来说,它既是履行环保责任的体现,更是能降本、增收的 “隐形福利”。随着 “双碳” 推进,CCER 的应用场景还会不断拓展,提前搞懂它,就能提前抓住机遇。

    CCER申报范围与标准的演进,本质上是中国碳市场与全球绿色贸易规则接轨的缩影。对于企业工厂而言,申报CCER已不仅是获取经济收益的手段,更是应对碳关税壁垒、实现低碳转型的战略选择。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精准把握范围调整趋势,严格遵守全流程合规标准,将CCER申报与碳关税应对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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