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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再生塑料认证对食品包装材料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时间:2024-12-18
美国FDA要求再生塑料必须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ederalFood,DrugandCosmeticAct)和《联邦法典》第21章(21CFR)的规定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注,再生塑料作为食品接触材料的使用正成为包装行业的新趋势。再生塑料,即消费后回收的塑料,经过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可以被转化为适用于食品包装的高质量材料。这一转变不仅减少了对原材料的依赖,还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减少了塑料排放,积极响应了全球推动经济循环的号召。

    美国FDA要求再生塑料必须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ederalFood,DrugandCosmeticAct)和《联邦法典》第21章(21CFR)的规定。FDA没有强制性的“上市前批准”要求,但企业可以自愿提交评估文件给FDA进行审查,以证明其产品的安全性并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在申请FDA的再生塑料认证时,需要提供包括再生工艺的完整描述、去污能力证明(挑战性测试)、再生塑料的预期使用条件和膳食暴露评估以及21CFR常规符合性测试等资料。

    任何合理预期将成为食品成分的物质均属于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FDA的上市前批准,除非该物质被经过科学培训和经验丰富的合格专家普遍认为是安全的(GRAS),以评估其安全性。其预期用途的条件,或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第201(s)条中食品添加剂定义的其他排除之一。任何旨在对食品产生技术影响的食品添加剂都被认为是不安全的,除非它符合规定其使用的法规条款或符合研究用途的豁免。否则,根据该法第409条,该物质被视为不安全食品添加剂。

    在PET回收工艺方面,共有3个工艺获得了NOL,其中一个属于化学回收,其应用范围是与食品接触的薄膜和物件。这些企业的成功获得NOL,无疑为再生塑料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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