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第一阶段CBAM报告可延期提交
CBA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过渡期到2025年底,2026年至2034年逐步全面实施
2023年10月1日起,CBA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过渡期到2025年底,2026年至2034年逐步全面实施。CBAM主要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进口至欧盟或从欧盟出口的高碳产品,需要缴纳相应额度的税费或退还相应的碳排放配额。CBAM的实施将会对我国碳密集行业带来不可避免的冲击和影响,对我国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构成新的挑战。
1月29日,欧盟税务和关税同盟总局发布重要通知:原定于1月31日截止提交的首次CBAM报告可延期提交。
通知中提到,由于技术原因,部分企业无法按时在系统内提交CBAM相关报告,对于在申报时遇到困难、尚未提交CBAM季度报告的申报企业,可在系统中“申请延迟提交”,从而获得30天延期时间来提交本季度CBAM报告。
同时根据过渡期实施细则(Regulation2023/1773),本次报告提交后的数据,在2024年7月31日前仍有一次修改机会。
CBAM碳关税三大实施阶段期间清单事项:
1、过渡期
时间节点: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申报频率:每季度提交一份
费用缴纳:无需缴纳碳关税
2、 正式运营期
时间节点:2026年1月1日-2033年12月31日
申报频率:每年提交一份
费用缴纳:具有一定免费配额,需缴纳碳关税
3、正式运营期
时间节点:2034年1月1日起
申报频率:每年提交一份
费用缴纳:无免费配额,需缴纳碳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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