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产品供应商申请绿色产品认证监督时间规范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示体系,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反正、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示体系,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反正、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引导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的紧迫任务,是引领绿色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是履行国际减排承诺、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制度性话语权的实现需要。
可持续产品供应商申请绿色产品认证监督时间规范:
原则上企业获证6个月后即可安排监督,每次监督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且监督时机可为预先不通知: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生产厂、制造商责任的;
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的;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的
国家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将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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