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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CBAM碳关税核心调整豁免与监管要求规范标准
时间:2025-05-07
CBAM的全称是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译为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欧盟为实现其“Fitfor55”的气候目标而提出的一种关税机制,其目标是为建立一个公平的定价系统,以防止碳泄漏。因此,CBAM也被称为“欧盟碳关税”

    CBAM的全称是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译为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欧盟为实现其“Fitfor55”的气候目标而提出的一种关税机制,其目标是为建立一个公平的定价系统,以防止碳泄漏。因此,CBAM也被称为“欧盟碳关税”

    实施情况:

    过渡阶段: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底,进口商需按季度提交商品数量、碳排放量及原产国已支付的碳价信息,但无需缴费。这一阶段旨在作为试点和学习阶段,收集信息以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则。

    正式实施阶段:从2026年1月1日起,欧盟进口商应向所在国家的主管部门注册成为CBAM授权申报商,并购买CBAM证书。进口商需每年定期申报其进口的CBAM商品的隐含碳排放,并清缴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如果进口商品在出口国已经为其隐含碳排放支付碳价,则已经支付的碳价可以进行扣减

    2025年CBAM碳关税核心调整豁免与监管要求规范标准:

    1.豁免门槛优化,中小企业“松绑”

    豁免标准:年进口量低于50吨的进口商免于报告义务(覆盖90%中小进口商),但保留对99%碳排放量的监管。

    政策争议:4月草案提出将豁免阈值提高至250吨,但最终仍以50吨为平衡点,反映欧盟在“简化流程”与“减排目标”间的权衡。

    2.流程数字化与反规避升级

    数据直报系:非欧盟生产商可直接通过CBAM平台上传排放数据,减少供应链信息传递成本;

    反规避条款:严查拆分订单、虚报数据,欧盟与成员国联合制定反规避战略。

    3.覆盖范围扩展:从原材料到下游产品

    行业扩围:2025年下半年将评估新增化工、塑料等行业,2030年前覆盖所有ETS行业(如航空、航运);

    间接排放纳入:当前仅水泥、电力等行业需计算外购电力排放,未来或扩展至运输、制造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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