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行业申请CCER交易市场具体满足三个原则标准
CCER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互为补充,可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的配额清缴抵销、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共同构成我国完整的碳交易体系。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市场期待已久的CCER交易终于重启,“双碳”领域刚刚开年就迎来大事件。
CCER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互为补充,可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的配额清缴抵销、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共同构成我国完整的碳交易体系。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只覆盖了电力行业,未来还将纳入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化工、建材等能源密集型行业。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强制性市场,国家会给一些重点碳排放单位或企业设置排放上限,如果企业超过了这个上限,就要去购买相应的配额来抵消超额的碳排放。
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与此不同,它突出的是“自愿”二字。这意味着企业自己通过一些减排的项目产生减排量,这个减排量就是可以上到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由这些控排企业,比方说配额不够的企业去购买。
国内行业申请CCER交易市场具体满足三个原则标准:
第一是真实性原则。这当然是前提,即这个项目是真实性的,不能是虚假的。
第二是唯一性原则。这跟减排体系有关,目前市场有国家的CCER体系,有独立第三方的体系,比如说VCS(自愿核证碳标准)、GS(黄金标准、CDM(清洁发展机制)体系。唯一性表示这个项目只能申请一个体系,申请了CCER就不能申请VCS和GS,不能重复计算。
第三个原则和标准最关键,就是额外性原则。所谓额外性,指减排量机制是为了支持减排项目发展的一种额外的收益、补充。如果这个项目是经济效益比较好,很赚钱的,如果还要通过这个机制获得额外的收益,这就不符合这个体系的本意。额外性一般是指这个项目本身可能是亏损或者是盈利微小的项目,你可以申请减排量机制,来获得额外的收益,鼓励项目的发展。
随着减碳工作的有序展开,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相关工作也在持续进行中。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强调要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提出要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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